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预售款监管

第四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预售款监管 第四十六条 除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外,预售款应当用于购买商品房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以及支付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和法定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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