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地名命名、更名与销名 第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地名命名、更名与销名 第十六条 行政区划名称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