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汽车交通,保障城市公共汽车安全有序运营,保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