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和特区有关标准和规范。从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