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审计机关权限和审计程序 第四十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审计机关权限和审计程序 第四十七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问题进行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应当出示审计机关审计调查通知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