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审计机关权限和审计程序 第四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审计机关权限和审计程序 第四十八条 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和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的公款时,应当出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查询通知书,有关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执行,并提供证明材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