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三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三十一条 金平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历史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现状进行普查,并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历史建筑的产权人、代管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配合对建筑的普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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