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三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三十条 历史建筑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艺术和人文价值以及存续年份、完好程度等,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实行分类保护。分类保护的标准和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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