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六条 开埠区内建筑的使用性质不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予以调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