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当遵循民主、科学、规范、效率、公开的原则。 政府投资应当主要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