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项目储备和计划 第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项目储备和计划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 (二)政府投资项目名称、投资依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投资、规划与用地用海保障、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