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项目储备和计划 第十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项目储备和计划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编制应当与年度预算编制相衔接。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预算编报程序进行申报,纳入预算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