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森林火灾预防 第二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森林火灾预防 第二十八条 在林区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有关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要求。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