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准入认定 第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准入认定 第九条 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现代产业项目决策议事协调机制,成立现代产业项目决策机构,负责研究认定现代产业项目和决定项目准入条件及其资格审查方式、项目发展监管等重大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