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电信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电信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电信设施建设应当与城乡建设风貌相协调。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建设电信设施,应当采取景观化或者隐蔽化建设方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