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电信设备、器材,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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