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九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激励、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