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社会共治
第二十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社会共治 第二十七条 支持行业协会或者产业联盟开展专利导航,专利池构建和运营,为会员、联盟成员提供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信息咨询、预警、维权援助、调解等服务,共同构建知识产权风险防御体系。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或者产业联盟制定知识产权自律性公约,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会员或者联盟成员进行规劝惩戒,并将规劝惩戒情况通报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