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社会共治

第二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社会共治 第二十三条 建立知识产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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