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十三条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应当切实履行职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领域内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快速通道,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