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 第三章 成果转化 第二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 第三章 成果转化 第二十二条 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设立技术转移部门,鼓励引入技术经理人参与发明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技术推广、对接谈判等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5-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