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特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