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护老的传统美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汕头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