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二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二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定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