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十九条 用能单位应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用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二)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依法配备配齐计量器具并保持计量器具准确有效; (三)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制度及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四)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