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审理
第五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审理 第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 (四)事实、证据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的; (五)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 (六)涉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的; (七)对案件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 (八)其他存在重大、复杂、疑难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