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实行实名制。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情况,规定限制、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 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注册和通行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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