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区机动车保有量、道路交通流量、道路设施承载能力等情况,对机动车号牌的发放实行总量调控。 机动车号牌发放办法由市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