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车辆 第二十六条 三轮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在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执法机关和用于市政服务的摩托车除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