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可以对游行经过的个别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