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建设控制区内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行为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或云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