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 奖励和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 奖励和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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