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需要从外省市引进人才及招聘出国留学人员或者引进外国专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