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常委会会议

第十五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常委会会议 第十五条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出议案的机关和联名人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并应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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