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常委会会议 第十五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常委会会议 第十五条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出议案的机关和联名人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并应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