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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