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法律、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企业减免税、退税、减息、低息贷款等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