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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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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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