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优化宜居宜业环境 第六十七条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优化宜居宜业环境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方特色文化建设,统筹利用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古都文化、根亲文化、功夫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和其他人文资源,打造老家河南文化品牌,提高文化开放与包容度,营造亲商、安商、乐商的文化氛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