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六十条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优化办案流程,严格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改进执行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与协作,协同推进提升执行效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