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六十条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案件,优化办案流程,严格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改进执行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与协作,协同推进提升执行效率。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与协作,协同推进提升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