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四十八条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严格规范履职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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