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发展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