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兴办体育产业。鼓励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