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供用电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供用电设施、危及电网安全和违法用电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