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五条
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五条 信阳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信阳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源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规划、水利、国土资源、财政、林业、卫生、农业、畜牧、渔业、建设、工商、公安、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
信阳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源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规划、水利、国土资源、财政、林业、卫生、农业、畜牧、渔业、建设、工商、公安、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