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引导和鼓励在南湾水库汇水区域内采取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配方施肥技术,鼓励施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防止污染水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