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引导和鼓励南湾水库汇水区域内的居民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建设无害化厕所,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