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鼓励境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筹集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财政补助、贴息等形式给予一定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