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养护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养护 第二十五条 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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