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五章 管理和保护 第四十七条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五章 管理和保护 第四十七条 禁止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