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五章 管理和保护 第四十二条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五章 管理和保护 第四十二条 在农村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农村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县道的公路用地范围外缘向外一百米、乡道的公路用地范围外缘向外五十米、村道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向外二十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